6月25日,我市召开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进会,会上市委农办陈海根副主任对市、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进行部署。他要求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建设的工作要巧借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东风,尽快融入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同步推进,抓紧部署,以便于各镇统筹协调落实到位。会上就如何推进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建设陈海根副主任提了三点意见。
一、主要背景
2012年2月3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苏办〔2012〕5号),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的批复,同意将苏州市和高淳县等12个县(市、区)确定为江苏省农村改革试验区。我们东台被列为12个县(市、区)之列,主要承担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任务,重点探索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监管体系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五权)、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立五项任务。至此,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正式在全省陆续试点、展开。
(一)中央精神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各地纷纷探索和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设立、运行、监管等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12月30日专门颁发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国办71号文件明确提出: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国办71号文件共分四大部分十五条,从总体要求、定位和形式、运行和监管、保障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在指导思想上就明确指出:要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扎实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深化农村改革十分关心。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指出要积极探索和鼓励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和创新农村综合性交易市场建设。可以讲,中央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特别是国办71号文件的颁发,给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确定了性质、明确了职能、规范了运行、提高了要求,为我们认真做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指明了方向。
(二)省级部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优化农村资源配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委先后多次联合发文,部署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从2012年2月发文,明确试点市(县、区)开始,到2013年全面审核各试点市(县、区)实施方案,协调落实项目经费,出台指导意见等等,做了大量的指导和调研、核查推动工作。
1、2014年5月7日,《关于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苏委农办发〔2014〕18号)文件正式下发,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功能、交易品种、工作要求。
2、2014年5月下旬,省在东海县召开专题座谈会,总结推广东海县试点经验,研究部署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3、2014年9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向担负农村改革试点县(市、区)发出通知,要求各试验区单位抓紧做好出台政策文件、落实交易场所和人员、配备交易设备、提供相关资料,并为全省统一制作农村产权交易标识和安装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系统软件。
4、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还出台(苏办发〔2014〕8号)文件,传达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部署在全省范围内选择部分农村改革试点市、县(市、区)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5、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又发出《关于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号),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今年,省先后在武进区召开专题培训研讨会,在建湖县召开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专题调研会。省农办先后两次到东台调查了解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情况。
6、省委农工办,先后编发45期《江苏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动态》,不断对全省农村改革提出要求,对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的进度进行通报,并对全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研究相关扶持政策。由此可见,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特别关注全省各县(市、区)工作推进的力度,已容不得我们有任何懈怠,更不能等待观望了。
(三)盐城要求
盐城市委、市政府,盐城市委农办也多次作出指示、提出要求,要求东台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这期间,盐都区、建湖县在没有担负改革试验区任务的情况下,于2014年主动建起县(区)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仅建湖县建成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后,到今年5月份就实现交易17宗,总交易额达400余万元。兄弟单位未试先行,省里又多次通报,盐城又不断督办,这给我们东台担负试验区任务、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形成了一定的压力。此项工作,我们必须尽早做,还要把工作做好。
(四)本市工作
自2012年2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12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同时,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批准实施《东台市农村金融制度改革试验方案》,《试验方案》中五项任务之一就是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我们经管站全体同志尽最大努力,为加快推进市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1、组织调研,拟定方案。从全市面上情况看,我们感到基层农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对外发包不够规范,且效益发挥不好。积极推进农村产权交易确有潜力可挖。对此,我们结合东台实际,一是对全市农村产权交易现状和需求进行摸底,制定、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措施。二是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形成了推进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的初步方案。三是结合上级要求和外地经验做法,设置了市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重点交易内容、交易制度等。同时,利用一切机会,不断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宣传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好处,积极争取各方的支持。
2、领导重视,组织推进。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比较重视,多次询问工作进展。同时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今年5月13日,批准设立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明确主要承担依法为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提供相关服务等职责,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四名(财政增加供给),正股级进制,核定领导职数一名。6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又正式下发东政办发〔2015〕63、64号文件,批准印发《东台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案》和《东台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二是市委农办周主任多次组织会办,协调解决交易市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经多方协商,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公场所和服务窗口正式确定。目前正在协调落实人员选调工作。三是经管站全体同志在人员少、工作忙、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在杨站长的带领下挤时间加班加点,制定工作计划、申请项目经费、争取编制机构、印制培训资料、采购办公设备、装饰交易中心标牌、协调安装网络、电话、申请安装软件系统等等,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二、建设内容
大家首先要明确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原则、目的、交易品种、交易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关键问题。要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基本建设到位,计划7月份试运行,8月1日可正式进行交易。具体到各镇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建设,就是要重点抓好“一台、二室、三有、四到位、五不准”。
“一台”:即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就是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1-2个服务窗口,主要负责产权交易登记、产权交易条件审核、信息发布、产权交易保证金收取等前台服务工作。有条件的镇可借鉴外地试点单位做法,可单独设立服务站的办公场所,与镇经管站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二室”:即进行农村产权交易时的洽谈室和开标室。条件不允许的可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就近设置二室,也可与其他会议室共用,可一室多牌子,也可与镇招标办同室共用,加挂牌子。名称统一为“××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洽谈室、××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开标室”。靠在一起或在经管站办公区域内设置二室的,可直接挂“洽谈室、开标室”。二室要挂标识牌,摆设桌椅。
“三有”:一是有专人负责。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为公益性服务单位,由镇经管站统一协调管理,站长是服务站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统筹协调、整体运作。经管站要分工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平时要派出一名同志到窗口服务平台进行工作,保证日常运行。二是有实施细则。要依据市印发的《工作方案》和《交易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的具体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各镇可参照外地和试点单位的做法,在市管理办法总的原则和前提下,制定各镇的实施细则。三是有工作制度。各镇要参照市交易中心的做法和试点单位的做法,制定一套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所有制度牌不要到处乱挂,可印制××镇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手册和工作流程指南。
“四到位”:一是标牌标识要到位。各镇必须在便民服务中心门口加挂“东台市××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牌子,在服务窗口挂“农村产权交易”牌子和标识,在洽谈室、开标室分别挂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标识”。牌子大小的制作,由各镇依照便民服务中心的要求进行制作。二是办公设施要到位。各镇要在便民服务中心制作显示屏、触摸屏,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身份证阅读器等必备的工作设备。条件不允许时,可与便民服务中心共用显示屏,也可设立液晶电视。三是台账资料要到位。所有涉及农村产权交易的合同、台账、表格、文档资料等,要按市产权交易中心的格式要求登记到位。同时,要依据省统一安装的软件,及时填补更换内容,按系统要求由专人管理。四是公示栏要到位。在镇便民服务中心门口一侧,要建立3-4平米的“××镇农村产权交易公示栏”(有的可共用)。公示栏内可进行农村产权交易知识宣传,对需要进行纸质公示的内容可进行张贴公示。另外,涉及各镇服务站使用的公章由市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刻制。
“五不准”:一不准向农民或村组集体收取服务费。实际运行中只能收取保证金。二不准私自变通进行站外交易。各镇服务站运行后,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流转交易一律通过交易平台进行阳光操作。三不准截留、挪用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一律纳入农经站账内核算管理,不得设立账外账。四不准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非法交易。五不准超范围交易。
三、推进措施
1、广泛宣传。各镇要结合和利用农经工作会议,及时向村组干部宣传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目的意义、上级的政策要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作用等基本知识,让村组干部先了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的功能和好处。同时,要利用镇级广播、村级政策宣传栏广泛宣传农村产权交易的内容、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等基本知识,让广大农户知道是怎么回事,明白怎样参与农村产权交易。
2、实现项目奖补。参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试点镇建设的标准和要求,5月份与市财政局协调并共同行文上报省,给每个镇申请2015年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项目奖补经费10万元。项目经费下达后,各镇要专款专用,经得起审核。三区的农村产权交易全部进市级平台进行交易,但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3、组织观摩。拟在下周组织大家赴相关试点单位进行现场观摩,学习人家的先进经验,现场感知试点单位的做法。同时,计划在7月中旬,在富安镇召开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推进会。
4、安装软件。省专家于本月29日下午来东台现场安装专用软件系统。
5、业务培训。本月30日省农办派人到东台进行专题培训。各镇要在本周五下午上报培训人员名单,原则上每镇1人,人员名单报市产权交易中心。
6、限时推进。各镇回去后,要立即向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汇报,说明上级的要求和自己的工作打算,落实交易场所、明确专人,全面启动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建设工作。各镇要对全镇下半年到期的农村集体产权停止村自行发包,要全部纳入到镇级农村产权服务站登记,进行交易。全市各镇服务站必须从10月1日起正式运行。
7、分级交易。各镇农村产权交易资产标的额50万元以上,林地、水面、滩涂等资源100亩以上的,要进入市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50万元以下、100亩以下的,在各镇进行交易。年底前,各镇要形成一定量的交易成果。今后,每季度市经管站要通报一次,通报将报送市四套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
8、探索提高。各镇要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农村产权交易的做法,逐步完善镇级实施细则,对市级管理办法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弶港镇还要侧重探索海域滩涂的交易做法。年底,市交易中心要形成有价值的工作成果总结。
9、检查通报。市委农办将从7月下旬开始,结合第二季度村务公开检查,对各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及时通报全市,同时纳入年度农经工作考评。
各位同志,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是我们的主要职能,而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建设,更是我们应尽的责任。这对公正、公平、公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让责任和权益在阳光下运行,让农村集体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主动作为,共同把东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好。


东台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东台市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