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5日 作者:吕兵兵 来源:农民日报
2015年5月,山东省昌乐县被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29个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之一,为期3年。如今,昌乐试点情况怎样?成效如何?取得了哪些经验?近日,记者来到昌乐进行了深入采访。
昌乐县委书记卞汉林这样概括试点情况:通过“清产核资明家底、界定成员确股权、拓展权能惠成员、发展合作增收入”,截至2016年底,昌乐已有455个自然村完成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权改革,占全县自然村总数的50%;出台改革规范性文件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产权交易等制度性规定16个,初步构建起集体产权改革制度体系;建成了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规范有序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初步成形;在占有、收益权改革稳步推进的基础上,近期出台了实施办法,为落实集体资产股份的继承、退出、抵押和担保权能奠定了基础。
谈到昌乐试点积累的主要经验,卞汉林沉思后说:“以明确占有、收益权为重点,本着‘试点先行、分类推进、民主公开、公平精准’的原则,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精准扶贫等工作相结合,主要针对集体资产较多村、经济薄弱村、村社共建村和贫困村四种类型,探索了四种推进模式。”
资产较多村:从“不敢改”到“主动改”
宝都街道东南村是典型的集体资产较多的城中村,2015年该村被列入了首批试点。消息传来,村党支部书记杨进增最初的想法是“怕”:一怕乱。怕引发深层次矛盾。二怕累。改革程序复杂,工作量肯定小不了。三怕烦。村里人口变动大,成员界定麻烦不说,还容易得罪人。
“这样的村庄是难点,更是重点。啃下东南村这样的‘硬骨头’,才能为全面推开趟出路子。”昌乐县副县长崔欣言语铿锵。他介绍,为解决“不敢改”的问题,昌乐一是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培训,并组织外出学习。二是县镇派出工作组,指导该村成立了由村民代表、部分村干部和党员代表组成的51人改革工作小组,负责改革事宜,村“两委”则只管把好舵。
随后,村里根据县里出台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一步一步向前推。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上,选择资格认定基准日是关键。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充分征求意见,反复讨论,照顾怀孕及准备结婚的成员,在基准日设定为2015年8月20日后设置过渡期,以2015年12月31日为最终截止日,过渡期内成员“生增死不减、进增出不减”,减少了改革阻力。
股权设置上,有些地方设置了集体股、农龄股、贡献股等股权,但东南村根据实际,尊重群众意愿,认为“一人一股、确权到户,群众普遍认可;考虑贡献,以户为单位大致平衡”,实行了“一人一股制”,并采取“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模式。
收益分配上,由于未设集体股,东南村确定村里可提取20%的公积金用于村庄发展,提取10%的公益金用于公益事业。
此外,清产核资由聘请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完成,改革完成后成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负责运行。这样,忙活大半年,杨进增心里敞亮了:“2016年底一算账,集体增收了56万元,比2015年增长了35%。”
“看到东南村的改革成效,持观望态度的村干部都明白了。2016年年初选择第二轮扩面村,好多村干部找到我们,主动要求参与改革。”县经管局局长黄军清说。
经济薄弱村:从“不必改”到“我要改”
鄌郚镇金山村是典型的经济薄弱村,共350户1070人,耕地1780亩。2015年成为全县首批改革试点村后,村党支部书记陈安杰的想法是“没必要”:“除了村委会办公室和几十亩荒坡、荒沟外,村集体没有其他资产、资源,基本就是个空壳村,哪有什么占有权和收益权。咱就是按照程序改了,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改革试点启动后,在县权能改革办和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该村在顺利推进改革后顺势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村民以自有土地入股,村集体通过整理地坎、道路、荒沟等开发的90亩土地入股,吸引了天津蓝苑园林有限公司入驻,建设了苗木育繁推一体化繁育基地。
“入股土地426.68亩,按每亩1股共设股份426.68股。2016年年底,每股除合同约定的保底收益550元外,还分红100元,村集体也因此增加了5万元的集体收入。”陈安杰感慨道。
在鄌郚,两年来已有60多个村成立了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鄌郚还探索建立了规模化经营土地风险防控机制,除了对投资主体进行审核把关、登记备案外,还要求规模经营主体按照一年土地租金的标准,向镇经管部门交付风险保证金,以保障农民利益。
崔欣坦言:“对于占了村庄大多数的经济薄弱村,在推进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的同时,发展土地股份合作是一条很好的路子。原先谈到改革,经济薄弱村的村干部普遍认为‘意义不大、没有必要’,现在已转变为主动要求参与改革。”
村社共建村:从“混着过”到“算明白”
五图街道庵上湖村,2007年由党支部和村干部领办了华安瓜菜专业合作社,现在已经发展成为国家级示范社,社员200多户,资产3000多万元。合作社经营的资产,包括入社社员承包土地、村内集体五荒地、塘坝、机井及部分建设用地。因此,合作社和村里“混着过”,合作社每年都拿出一部分钱,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福利。
这种做法在前些年,社员都是本村村民,大家没有什么异议。然而近两年,合作社开始跨村发展社员,外村社员就提出了异议。而且,这几年争取来了几个财政项目,哪些是村里的,哪些是合作社的,也都说不清楚。
这些问题,既是村党支部书记又是合作社理事长的赵继斌很明白,听说要改革,他第一个响应。通过改革,庵上湖村把属于村集体的136亩原“四荒”地、4002平方米村集体建设用地、87万元账面资产等,作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资产量化到人,确权到户。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再以这些资源、资产入股到华安瓜菜专业合作社,参与经营收益分配,以产权为纽带,理顺了村委、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专业合作社的关系。
这为合作社进一步发展扫除了产权不清晰的障碍。合作社与山东矿机集团合作,按1∶5的比例共同出资600万元,成立了庵上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以“庵上湖优厨房”为品牌的网上生鲜购物平台,推广采摘、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进一步拓宽了合作社的收益渠道。
黄军清说,昌乐在发展壮大合作社的过程中,主推“党支部+合作社”的发展经验。通过改革,将村集体与合作社的产权关系“理清楚、算明白”,既落实了村民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又推动了合作社的规范发展。
贫困村:帮助建立脱贫发展长效机制
据了解,昌乐有15个省定贫困村和25个水库移民村,这些村自然条件差,集体资产少,但随着脱贫攻坚大幕拉开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近几年各级财政投入较大。为管理使用好这些资金,使其长期发挥效益,昌乐在制定2016年改革工作计划时要求,将这些村全部纳入第二轮扩面试点,2016年上半年全部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形成资产后,量化为集体资产股份,确权到户,放大资金使用效应,帮助落后村庄建立起脱贫发展长效机制。
红河镇大芦沟村是山东省省定贫困村,该村党支部书记高春介绍,2016年,村里利用上级拨付的30万元扶贫资金,在县镇扶贫办的指导下,建成了18个蔬菜大棚。现在,这18个大棚作为村集体资产,由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出租经营。在收益分配上,章程约定首先用于贫困户脱贫,贫困户脱贫后,再按股分配。
“这样做有两个好处。”县扶贫办主任杨海强说,“一是让贫困户稳定增收;二是大棚成了集体资产,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为贫困户脱贫和村庄发展提供了相对稳定的保障。”